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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这个区首发试点“教师轮岗”!7位校级以上骨干教师确定流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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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1-07-30 15:33

今年1月,上海市教委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(下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《指导意见》从8大维度做出了明确的说明,其中“完善交流轮岗制度“就是其中之一~


近日,闵行教育发布一大动作~



全区首发试点



近日,闵行区“交大-江川”学区率先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!让优秀教师流动起来,推进学区内学校师资均衡。



7月9日下午,2021学年度“交大-江川”学区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签约仪式在闵行区中心小学举行。


“交大-江川”学区作为闵行区全面推进干部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首个试点学区;


2021学年度将有10名教师以校际交流、专业发展、学科调剂三种类型,开展为期一学年的交流轮岗;其中7位为校级以上骨干教师。


下阶段教育局将继续推进教师刚性流动工作在全区的辐射。



此外,闵行区教育局副局长马秀明在讲话中鼓励闵行各学区、教育集团在“交大-江川”学区的示范引领下,立足自身资源条件,形成“一学区一方案”,边探索边总结,边落实边积累,在动态推进中不断优化完善,努力提升闵行教师人力资源效率


此次试点的“交大-江川”学区,主要是2017年交大集团进驻闵行后,以交大冠名的一系列幼、小、初学校相继落户江川街道,与原有的江川学区强强联手而成。


今年5月份,奉贤区已率先出台了教师轮岗的细则:



教师轮岗



完善交流轮岗制度中的内容,具体细则如下:


加大特级校长、特级教师、正高级教师流动力度,新评特级校长、特级教师、正高级教师不低于20%左右的人员流动到乡村学校或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实验学校支教3年。


将学区、集团内1-2年的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作为提任校级干部的重要因素。


同学段学区、集团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达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%-20%;


跨学段学区、集团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5%,流动时间不得低于2年,其中骨干教师比例均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%。


每位教师10年内须有规定的流动记录,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教师流动工作规划,科学规范义务教育教师流动。


三到五年内,通过骨干教师流动、培养等多种方式,确保每所小学至少有1-2名高级教师、每所初中高级教师的比例不低于5%,每所高中都有1名正高级教师。


简单来说,就是希望通过优秀教师的流动,辅助弱校发展,达到教育资源均衡的目的,整体提升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。上海市教委副主任李永智发言表示,“流水不腐,户枢不蠹”,要让体制机制“活”起来、校长教师“流”起来,优质资源“动”起来。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建设,将释放出教师的新动力、校长的新干劲、学校的新活力、资源的新力量。


在这样的机制下

未来家门口的好学校

不再是梦想

择校热、学区房的情况

或许也会有所减缓

教育将回归正常


来源:闵行教育、第一教育、上海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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